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和本科招生录取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录取流程,规范录取程序,并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科招生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科学编制和报送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三、负责组织制作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加强生源基地建设,提升学校本科招生生源质量。
四、负责制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和制作招生宣传相关材料。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运动技术测试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技术测试组织协调等工作,确定享受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政策的考生建议名单,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日制本科各种计划形式的招生录取、录取信息整理发布、录取通知书打印邮寄等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六、负责根据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规章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各学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确保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状况良好。
七、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就业工作人员和就业指导教师的业务素质培训,努力提高就业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堂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就业服务社团建设,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平台建设,组织举办校园双选会,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负责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合作,建立优质稳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十、负责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就业协议书审核鉴证、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毕业生派遣审批手续办理及遗留问题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年度就业工作质量报告的撰写发布工作,完成年度本科招生工作总结工作,做好招生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和社会需求调查回访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对教育教学的反馈活动,对专业设置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招生、培养与就业的联动机制。